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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东新区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认定

(一)政策依据

《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》(沪浦科[2016]46号)

(二)申请条件

1、工商注册地、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。

2、符合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划型标准的中型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3、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200万元以上。

(三)资助方式

1、微电子、软件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、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,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、300万元和100万元。对其他行业的研发机构,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20万元、100万元和80万元。若采用贷款贴息资助方式对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资助,资助额度不超过以上额度的120%

2、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研发机构,升级为上海市级或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后,可继续申请资助,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级别差额。

3、每年对经认定的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考评,根据年度考评情况,择优给予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20%,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贴。本类资助同一企业最多只能获得3次。

(四)申报时间

每年99日之前,具体以政府当年的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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