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贸易优秀团队评选
(一)政策依据
上海市加快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行动计划(2016-2018)》沪府办发〔2015〕52号
(二)申请条件
1、申报企业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,经营状况良好;或创立2年以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初创企业,在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代表性。
2、候选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。
3、候选团队可为项目团队、产品团队、服务团队、研发团队,但不限定于此四类。
4、候选团队若为研发团队或产品团队,上年度团队研发总投入需不少于销售收入的6%;拥有影响力的研发成果、专利产品或著作权;并且项目、产品以及服务得到市场的认可。
(三)申报时间
每年的8-9月,以政府的正式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