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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贸易优秀团队评选

(一)政策依据

上海市加快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行动计划(2016-2018)》沪府办发〔201552

(二)申请条件

1、申报企业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,经营状况良好;或创立2年以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初创企业,在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代表性。

2、候选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。

3、候选团队可为项目团队、产品团队、服务团队、研发团队,但不限定于此四类。

4、候选团队若为研发团队或产品团队,上年度团队研发总投入需不少于销售收入的6%;拥有影响力的研发成果、专利产品或著作权;并且项目、产品以及服务得到市场的认可。

(三)申报时间

每年的8-9月,以政府的正式通知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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