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合同认定
(一)政策依据
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》国科发政字[2000]063号
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》
(二)申请条件
1、技术开发合同:包括委托开发技术合同、合作开发技术合同。
其认定条件为:有明确、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;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;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。
2、技术转让合同:专利权转让合同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、技术秘密转让合同。
其认定条件为: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,包括发明创造专利、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;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,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、工艺、材料、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;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。
(三)资助方式
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,由该合同产生的增值税,免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