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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合同认定

(一)政策依据

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》国科发政字[2000]063

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》

(二)申请条件

1、技术开发合同:包括委托开发技术合同、合作开发技术合同。

其认定条件为:有明确、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;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;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。

2、技术转让合同:专利权转让合同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、技术秘密转让合同。

其认定条件为: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,包括发明创造专利、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;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,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、工艺、材料、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;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。

(三)资助方式

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,由该合同产生的增值税,免征。

(四)申报时间

常年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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